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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断桥:施工单位“榆林长盛”曾“围标串标”被通报
发布日期:2018-08-20       阅读次数:3500
  • 2018年8月9日,受暴雨影响,陕西省榆靖公路横山往榆林方向无定河特大桥一处公路发生塌方,路面塌陷严重。该新闻一经报道,网友纷纷质疑大桥质量问题:“交工两年,还未完全验收的工程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横山区人民检察院迅速了解舆情后已介入,将在后续抢险工作中继续跟进监督。

    这里首先为横山区人民检察院点上32个赞!!!据媒体讲,险情发生之后,横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掌握网络舆情,面对民众铺天盖地的舆论质疑,横山区人民检察院敢于主动出击介入调查事故真相。

    据了解,榆靖公路无定河特大桥于2015年10月8日启动建设,全长1767米,2016年9月8日大桥主体完工,总造价2.22亿元,建设单位为榆林市交通运输局,施工单位为榆林市长盛集团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榆林

    四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陕西公路交通科技开发咨询公司。

    ▴无定河特大桥一处公路塌方(来源:网络)


    了解该桥情况后,小编也觉得很奇怪,这么大的一个工程,在交工两年还未完全验收的情况下就被雨水冲垮了,究竟是今年的雨水威力太大,还是大桥质量太差?

    写到这里,小编突然想到2012年刚毕业那阵,让人惊心动魄的「7·27榆林特大暴雨」事件,其中6人死亡。

    当时的媒体报道中曾称榆阳、横山、靖边、神木、佳县、米脂、子洲等7县区56个乡镇降雨超过50毫米,21个乡镇超过100毫米,佳县申家湾282毫米、王家砭226毫米,榆阳区刘千河212毫米。其中“暴雨中心区24小时降雨量达到200年一遇”。

    2012年7月,佳县通镇大王路贺家坬村唯一一条通往外界的路桥断塌。

    如此看来,面对强降雨水天气,榆林并不是所谓“小白”。相反,这个每年都会在7、8月份遭受降水天灾的城市,本身就要比其他的城市面对此类险情时多那么一丝经验,因为吃一堑,长一智。

    今年“断桥”,官方的答复是: 今日凌晨,榆阳、横山境内局地降雨量达66.5毫米。榆靖公路无定河大桥桥头(东侧),榆阳区红石桥镇井界村段,路基被洪水冲毁。 如此看来, 天公不作美是首要原因。 本次事故,到底是天灾,还是人祸?一座新建的大桥,怎会如此不堪一击? 第一时间内对该路段进行交通管制,抢修工作全面展开,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后续抢险工作中继续跟进监督,这些都是值得肯定和赞扬的。 组织专业机构对大桥垮塌原因进行论证,无可非议。但是,前面几次“断桥”是否应该给个说法呢? 随后,小编查阅了一下近几年榆林大桥坍塌的几起新闻: 2009年8月新华网曾报道过“陕西清涧县在建公路桥坍塌5人死亡,7人受伤”的新闻,后查明坍塌原因是:私改建桥方式引发事故。随后项目经理被刑拘。 2012年7月,大雨致榆林—佳县路中间的刘千河等多处路段发生坍塌。 路面发生坍塌除了天灾外人祸的原因,多条高速公路修建将河沟堵塞以及没有考虑排水问题,也是此次水灾的重要原因。


    ▴榆林—佳县等多处路段发生坍塌(来源:网络)


    2017年8月,即将全线通车的沿黄公路佳县荷叶坪的一座大桥坍塌,连接桥面的两头齐刷刷的掉在河堤上。当时的任姓交通局局长称是因前几天佳县遭遇了百年不遇的暴雨,冲刷下的巨石不断冲刷桥墩所致,而这座大桥设计时按照50年一遇的洪水标准修建。



    ▴沿黄公路佳县荷叶坪的一座大桥坍塌(来源:网络)

    面对暴雨,真的就无能为力么?缘何相似的场景总是重复上演? 栽一个跟头不可怕,但次次都栽在一个坑里就让人费解了。 在搜索中输入“榆林、降雨量”的关键词,翻看近几年的新闻,一些诸如「X年最多、大暴雨、较往年偏多X成、最大降雨」等词汇不一而足。似乎榆林每次暴雨之后都能迅速的占领各家媒体的头条。 在这样一个气象灾害日益多发,造成灾情日益严重的时代,官方气象部门的及时提醒看来并未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让这一次次的天灾得偿所愿。暴雨年年洗礼,不仅给这座城市造成了生命和财产的损失,更照出了这座城市管理背后的问题所在。 在去年的《新闻1+1》栏目中,央视著名主持人白岩松是这样评价榆林这座城市的:榆林排水系统,缺钱?缺时间?还是下不了决心?明年再出现这样的新闻~这个脸不知道该哪放了......


    ▴视频截图来源:网络


    还真让白岩松说对了,今年我们还是再一次看到桥断了。 小编记得一位名叫罗伯特·毕的灾难专家讲过:人的自大、傲慢和贪婪才是灾难频发更主要的原因。 我们常说,有一些事情的发生是有迹可循,有所警示的。但是可能因为遭受损害的只是少数人,而民众对于有些事情来说,也总是很容易遗忘,注意力很快便会从痛苦的惨剧转移到别的好玩的事情上去了。 中国历来是一个多灾多难的国家,“未雨绸缪、居安思危”一直是中华民族发展史的思想和灵魂,古人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此绝非危言耸听。 自然灾害是不容许任何人抱有侥幸心理的,特别是管理者,更因该有“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的远见卓识,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是没有固定的时间和地点的。 因为对于榆林这座城市来说,这不是第一次暴雨,也将不会是最后一场暴雨,面对暴雨真的就学不会长教训么? 此次“断桥”施工单位为榆林市长盛集团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这是一个什么公司呢?小编了解到,这个公司曾经因为“围标串标” 臭名远扬。



    ▴图片来源:搜狐 2016年9月下旬,有群众举报称邹某等人对江西省赣州市公共资源中心招标的国道G105北澳线信丰县境内改造工程进行围标。 民警很快查明,邹某等人获悉信丰涉嫌参与安远G358公路改建工程串通和G105绕城改造工程传统,为达到中标的目的,通过组织、挂靠联系多家公司,拟统一报价,串通其他投标人进行围标。 初步掌握邹某等人涉嫌从事串通投标违法犯罪事实后,警方成立专案组,摸清了犯罪嫌疑人邹某等人从事串通投标的团伙成员、组织架构、运作模式,并获取了相关证据。为了全链条式捣毁邹某等人串通投标网络,2016年9月28日,警方调集50多名警力统一抓捕,当场将正在合谋串通投标细节的犯罪嫌疑人邹某和刘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缴获作案电脑多部,扣押大量串通投标犯罪证据。 目前,涉案的1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不幸的是,榆林市长盛集团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就在这次“围标串标”之列。此次案件所涉及的金额达到5亿元人民币。 对于这次不光彩的前科,横山检察院是否应该查一查榆林市长盛集团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除了工程质量外,是否有“围标串标”的事情呢? 编辑:南星 设计:乔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