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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列工程款填补贪占“窟窿”——湖南湘潭一扶贫干部被查处
发布日期:2018-08-17       阅读次数:3231
  • 本是去扶贫的,结果却成了啃噬扶贫资金和项目的蛀虫,这种人必须严惩!”近日,湖南省湘潭县查处的一起扶贫领域案件在当地引发了广泛关注。


      今年年初,有群众举报省定贫困村湘潭县花石镇原东晓村(2016年与赵家营村合并为龙潭村)某扶贫项目涉嫌围标、串标。接到举报后,湘潭市、县纪委监委成立联合核查组,对此进行了全面核查。在核查村级财务时,一处细节引起了核查组的注意。在2016年底龙潭村(东晓片)亮化工程项目中,有4盏路灯不知去向;而2017年8月的账目又显示,一个名叫张德立的人把4盏路灯的“窟窿”给补上了。


      今年55岁的张德立是湘潭县财政局干部。2015年10月,他被派往原东晓村协助精准扶贫工作。“多出来的路灯是我买的,安装在了老家了,这不犯法吧?”面对核查组的询问,张德立起初不以为然。


      “既然是购买,为什么不及时付款,而要半年以后才付?”


      在核查组的追问下,张德立说出了实情。原来,张德立利用其熟悉政府采购规则的便利,让其小舅子承包了村里的亮化工程。其小舅子从中获利后,张德立从中获得4盏路灯,并安装在自己老家。2017年7月,花石镇对村级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张德立怕事情败露,便安排该村报账员邓某将13120元路灯款退还到村上。


      通过进一步核查,核查组发现在2016年原东晓村同心组旱塘修复项目中,张德立指使同心组组长刘某采取围标手段承揽该项目。工程结算后,张德立虚列工程设计费和管理费,要刘某拿出17700元交给村报账员邓某,并告知邓某将13120元登记到村账。而这笔钱,即是路灯款。也就是说,张德立补交的路灯款并非自掏腰包,而是耍了一场“偷梁换柱”的把戏。面对诸多证据,张德立主动交代了更多问题:采取虚报和截留的方式,将59800元危房改造补助款和助学补助款占为己有,收受原东晓村村“两委”赠送的土特产,等等。


      最终,张德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湘潭县纪委监委将该案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来源于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