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惠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中医院新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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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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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惠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中医院新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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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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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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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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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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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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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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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7日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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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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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7日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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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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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28.668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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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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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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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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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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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2-8822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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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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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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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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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葫芦岭一巷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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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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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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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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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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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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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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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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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2-2689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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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 惠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的委托,对其 惠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中医院新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惠东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惠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三、PPP项目编号:441323-201807-hzhd112-0018
四、PPP项目名称:惠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中医院新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用地总面积为579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000平方米,新建一栋3层门诊医技楼、一栋11层住院楼、一栋4层行政楼(含食堂)、1栋3 层中药制剂楼、1层附属用房,并配套完成院区内给排水、供电、围墙、大门、道路、绿化、管网等设施;本项目开放主体综合医疗床位400张,按照三级甲等中医院标准建设。可研批复总投资37957.82万元。
项目合作期期:15年(含建设期3年,运营维护期12年)。
1、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内容
本项目采用BOT模式运作,由政府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本项目指优化设计)、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项目公司通过非核心医疗服务的开发收益和政府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贴收回投资和获得合理回报。
因国家医疗政策限制,本项目核心医疗服务部分由实施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负责,项目公司不参与核心医疗服务的提供。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房屋建筑和附属公共设施的运营维护、非医疗类设备设施运营维护(不包含智慧医疗信息系统)、医院后勤类服务、非医疗类开发性资源的经营等。
具体合作内容详见下表:
合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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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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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内容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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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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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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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范围内建筑房屋、附属公共设施、广场、花园、景观绿化等内容的设计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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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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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范围内建筑房屋、附属公共设施、广场、花园、景观绿化等内容的投资、施工建设、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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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维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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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及设备设施维修 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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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范围内房屋建筑、附属公共设施运营维护:内容包括房屋结构、外立面、内部装修、电梯、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供排水系统、防盗监控系统、其他非核心医疗设备(不包含智慧医疗信息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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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施维修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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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范围内的广场、花园、绿化景观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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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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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范围内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的安保、保洁、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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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后勤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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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及患者服装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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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医院职工、住院患者提供服装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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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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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医院管理提供办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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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疗类开发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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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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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医院职工、项目公司员工、就医者、家属及社会人员提供餐饮服务,根据患者的要求提定制化营养餐食及特殊餐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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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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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医院职工、项目公司员工、就医者、就医者家属提供停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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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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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日常生活用品、食品、饮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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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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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电梯内、楼宇内外、卫生间、室外等人流量大或醒目的地方设置广告位并收取广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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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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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自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具等,为医院药店提供有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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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建设规模和实施内容
项目用地总面积为579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000平方米,新建一栋3层门诊医技楼、一栋11层住院楼、一栋4层行政楼(含食堂)、1栋3 层中药制剂楼、1层附属用房,并配套完成院区内给排水、供电、围墙、大门、道路、绿化、管网等设施;本项目开放主体综合医疗床位400张,按照三级甲等中医院标准建设。
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及指标详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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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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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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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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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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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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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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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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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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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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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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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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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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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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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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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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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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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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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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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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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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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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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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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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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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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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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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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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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楼(含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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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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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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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制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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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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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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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学生宿舍400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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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设备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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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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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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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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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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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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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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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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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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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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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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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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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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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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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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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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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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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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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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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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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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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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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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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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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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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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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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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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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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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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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以批复设计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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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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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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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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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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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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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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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5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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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为37957.8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3690.03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4060.27万元,设备购置费(含信息化平台与医疗设备购置费)6000.00万元,预备费1687.52万元,建设期利息2520.00万元,政府和项目公司的投资分担方案如下:
(1)政府方投资金额
在选定社会资本之前,政府方已开展部分前期工作,对应的费用由政府方承担,不纳入PPP项目公司投资范围。可研估算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060.27万元中,政府方负责投资的金额为2579.83万元。其中,本项目土地由政府方无偿提供给项目公司使用,可研中预估的土地征收费用1500万元,由政府方负责承担,不纳入PPP项目公司投资范围。除可研已估算金额外,实施机构还负责PPP实施方案及协议编制、项目报批费用、社会资本方采购代理费用、其他前期咨询费用等预估172.05万元,由政府方负责承担,不纳入PPP项目公司投资范围。
(2)项目公司投资金额
根据本项目可研批复,项目投资估算为37957.82万元。扣减政府方负责投资的2579.83万元,并根据投融资结构及融资条件,调整建设期利息,计算纳入PPP项目公司投资的金额为35228.67万元。
4、招标范围
根据本项目可研批复,项目投资估算为37957.82万元。测算PPP项目总投资时根据投融资结构及融资条件,减少可研投资估算中政府方负责的前期工作费用1079.83万元及可研中预估的土地证收费用1500万元,根据融资条件及投融资结构重新计算减少建设期利息149.32万元。故PPP项目投资总金额暂为35228.67万元。
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资本金暂定为7045.73万元人民币,双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即为项目资本金,政府出资代表持股比例为10%,认缴注册资本704.57万元。中选社会资本持股比例为90%,认缴注册资本6341.16万元。双方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或由第三方代持中标社会资本方的股份。未来若需新增投资,则由社会资本方增资项目公司,并按实际出资调整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双方股权比例。
本项目因国家医疗政策限制,项目公司不参与核心医疗服务的提供,但存在部分医疗配套的可经营性资源收益。因此,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社会资本主要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覆盖项目建设的资本性支出、运营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
具体而言,本项目基于运营维护绩效合同,由政府对项目公司提供的惠东县中医院新建PPP项目服务(包含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以及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进行付费,相应地,政府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服务费。综上,本项目的回报方式为可行性缺口补助。补助金额根据可用性服务费、运营维护服务费、经营开发收益、超额经营性开发收益(政府方分成部分)计算得出。
(1)可用性服务费
可用性服务费是项目公司为本项目建设而投入的资本性总支出而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总投资、建设期融资成本、税费及必要的合理回报。
(2)运营维护服务费
运营维护服务费是项目公司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之目的提供的符合合同规定的绩效标准的运营维护服务(如红线范围内的物业管理,保安,建筑、配套设施及非医疗设备的维保、绿化维护等)而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主要包括运营维护成本、税费(价内税)及合理利润,但不包括项目公司进行经营性开发收益所发生的成本和费用。
(3)经营性开发收益
经营性资源(如停车场、食堂、商店、自费药店等)如果未来由项目公司运营管理,通过该项资源获得的收益(收入-成本)将根据如下方式核算:经营性开发收益小于初始运营维护服务费的,直接扣减政府应付的运营维护服务费,剩余的由政府支付;经营性开发收益大于初始运营维护服务费的,先扣减政府应付的运营维护服务费,再根据超额累计机制由项目公司与政府分享,先进行收益分享,再计算所得税。政府获得与项目公司分享的经营性开发收益可不在当年提取,而用于抵减下一年度的付费。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一)申请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申请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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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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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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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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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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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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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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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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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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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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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一方)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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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申请人第1款、第2款、第3款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是否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的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同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需要按预审文件规定的《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进行声明,并自行承诺出具《申请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可以参见《附件1:申请文件一般格式》)。申请人可以参考申请文件格式出具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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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的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由项目公司控股股东作为联合体主办方或牵头方。(需要约定主办方或牵头方,要求详见:联合体协议书)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1、中标社会资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符合政策且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技术引进和转让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
2、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有关要求递交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8年 07月 27日09时10分 至 2018年 08月 17日10时0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201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8 年 07 月 27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02 日 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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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2-2689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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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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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2-8822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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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代理机构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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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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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邱学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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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2-2689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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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2-2689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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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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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惠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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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葫芦岭一巷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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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何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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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2-880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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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2-8805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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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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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部门:惠东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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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惠东县平山镇建设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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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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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2-88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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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人: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 年 07月27日